2009年1月12日 星期一

免費體驗美容 事後強迫消費

中和市捷運南勢角站近日出現多對男女扮成情侶、夫妻或兄妹檔,利用女性愛美心理,以一搭一唱方式,哄騙落單女性一起接受免費美容體驗,拆開全新保養品,結果美容體驗完畢後,卻強迫當事人購買已經開封的高價保養品,消保官呼籲搭捷運女乘客要當心。
台北縣消保官黃耀南表示,這種類似訪問推銷方式,依照消保法規定消費者有7天鑑賞期,7天內可退貨,業者不能拒絕,且幫客人美容體驗時,要拆封全新產品,必須要徵得消費者同意,不能強迫消費者購買拆封產品。
他呼籲消費者遇到類似情況,可檢具發票等資料向消保官檢舉,或直撥「1950」向台北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反映。
王姓女讀者表示,她昨天早上走出捷運南勢角站,遇到一對情侶,對方佯稱問路,結果男的卻突然對她說臉上有雀斑喔,問要不要跟他的女友一起去免費體驗美容,使出三寸不爛之舌,拚命想說服她。
王姓女子不理會,但是走幾步路,又有一對兄妹檔上前來搭訕,緊接著又有中年婦女佯稱問路,同樣都力邀她去免費體驗美容。
王姓讀者說,她前幾年曾遇到過強迫消費的不愉快經驗,因此決定跟對方去瞧一瞧究竟,結果她被帶到中和市興南路某商家樓上,發現有好幾名女性同樣被帶到此處,接受「一對一」的美容體驗,當時她覺得不妙,趕緊離開。
王姓女子表示,後來她的朋友也在南勢角站遇到相同的情節,當時美容師未經友人同意,就開封全新保養品替友人美容,體驗結束後,美容師卻叫她友人購買已經開封的美容保養品,1瓶要價2萬餘元,雙方理論爭辯,店家就叫來多名店員,用人海戰術軟硬兼施地叫她友人掏錢購買,友人沒有 帶那麼多錢,店家於是要求簽本票來補足差額,希望搭捷運的女乘客注意,千萬不要上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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